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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荊楚網消息(記者裴斌)10月17日,湖北省紀委召開記者會,通報17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混亂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濫發津貼、白條入賬等違規問題,開除黨籍、免職、行政記過、警告、誡勉談話51人。
  2014年4至6月,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審計廳、省物價局等部門,在全省開展損害農民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檢查,查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混亂問題28個。其中,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支出招待費、白條入賬等問題較為突出。
  省紀委方面介紹,村級財務管理問題直接關係到農民的根本利益和農村社會穩定。各級執紀執法部門要對違反農村財務管理、農村集體“三資”監管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並公開曝光,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案例通報全文:
  一、鄖縣城關鎮菜園社區違規發放社區幹部津補貼6.93萬元、私存私放100萬元集體資金
  經查,2014年1月,城關鎮菜園社區居委會討論決定給社區幹部發放津補貼6.93萬元,聯繫該社區的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李家成,鎮紀委副書記肖安志參會但沒有提出反對意見。開支入帳時,鎮財政所駐社區代理記賬會計龔萍、財政所所長蘭昌虎審核時發現了此違規問題,但沒有糾正和制止。
  2010年5月起,該社區有393.06萬元的集體資金存在財政專戶外,後經鎮財政所安排收繳了部分資金進入財政專戶,2014年7月,在縣紀委督辦下,餘款100萬元才收繳到財政專戶。時任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李先進聯繫該社區。
  鄖縣紀委責成城關鎮紀委給予該社區居委會代理主任肖琳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該社區原黨支部書記、主任馬昌勇開除黨籍處分;給予龔萍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蘭昌虎行政警告處分;給予鎮財政所原所長尤正義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鄖縣紀委對李先進、李家成、肖安志和城關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徐洪波誡勉談話。
  二、陽新縣興國鎮寶塔村2013年違規支出招待費29.41萬元、新增村級借貸且2013年支付利息4.2萬元
  經查,興國鎮寶塔村2013年度違規支出招待費29.41萬元,主要用於進餐、煙酒副食、土特產開支,其中有一部分為白條入帳。
  因近年基礎設施投入較大,2013年在未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未報鎮財經所審核把關的情況下,該村向群眾借款12萬元並支付利息4.2萬元。
  陽新縣紀委責成興國鎮紀委給予該村黨總支書記艾義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該村黨總支副書記、村委會主任鄧日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村黨總支副書記職務,依法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給予鎮財經所黨支部副書記、代理會計董恩松行政警告處分。
  三、浠水縣巴河鎮苦竹港村項目建設支出19.09萬元白條入帳
  經查,2013年某公司落戶巴河鎮苦竹港村,村委會承攬了該公司土地平整工程。工程結束後,施工方未提供正規票據,用白條領取勞務報酬及建設工程款19.09萬元,事後,該村以此類領款憑證入賬。
  浠水縣紀委責成巴河鎮紀委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金元黨內警告處分,併進行通報批評;對該村報賬員張立亞批評教育;對鎮財政所代理會計萬意誡勉談話;責令監管失職的鎮財政所農村會計服務中心主任甘雄林作出書面檢討。
  四、武穴市武穴辦事處郭應龍居委會2013年違規支出招待費18.52萬元、基礎設施建設支出19.02萬元違規入帳
  經查,2013年武穴辦事處郭應龍居委會共開支招待費18.52萬元,用於煙酒副食、餐飲、魚款開支和發放幹部福利等。
  2013年1月,未經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該居委會決定修建花台、公廁等工程。工程未簽訂合同、無工程完工驗收報告、口頭協議按工程量據實結算,工程款共計19.02萬元,用水泥發票、汽油發票和白條入帳。
  武穴市紀委責成武穴辦事處紀委給予該居委會黨總支書記王映佳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該居委會主任郭熙炎黨內警告處分;責令監管失職的辦事處財政所主任江勇、黨支部書記李萬清、記賬會計馬桂芳作出書面檢討,併在全市通報批評。
  五、洪湖市新堤街道辦事處南河村違規發放村幹部津補貼6.2萬元
  經查,2014年初,新堤辦事處南河村“兩委”討論決定並違規發放2012年和2013年度村幹部加班、值班補助6.2萬元。
  洪湖市紀委責成新堤辦事處紀委給予該村分管財務的黨支部副書記林宏情黨內警告處分,對村黨支部書記楊登森誡勉談話併在辦事處通報批評,對新堤辦事處“三資”監管中心辦公室主任王天平誡勉談話。
  六、襄陽市襄州區古驛鎮外溝村2013年違規支出招待費7.27萬元,全年賬務未作處理,大量為白條支出
  經查,2013年以來,古驛鎮外溝村對帳務一直未作處理,直到2014年4月在鎮紀委的督辦下,才將賬目做好。2013年違規支出招待費7.27萬元(其中2011年度2.01萬元、2012年度2.36萬元、2013年度2.91萬元)。
  襄陽市襄州區紀委責成古驛鎮紀委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玉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該村會計郭先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會計職務。
  七、蘄春縣劉河鎮石馬山村違規支出招待費2.79萬元、部分開支白條入帳、低產林改造開支5萬元違規入帳
  經查,2013年劉河鎮石馬山村將在外就餐的2.79萬元、購買辦公用品的1.49萬元、跑項目差旅費1.11萬元開支使用不合格票據入帳,報銷時既無明細,也無消費附件。
  2011年該村與某個體戶約定共同開發一塊村集體林地。2012年,該個體戶投資了10萬餘元後向該村出具了5萬元柴油發票作為該村投入。此筆支出在報銷時,既沒有將項目協議作附件,也沒有標註事由。
  蘄春縣紀委責成劉河鎮紀委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胡澤明黨內警告處分;責成縣財政局對鎮財政所分管副主任、記賬會計胡文濤監管不力的問題進行全縣通報批評。
  八、武漢市新洲區陽邏街林場村違規支出進餐費、煙酒費9.55萬元,不按規定處置集體資產
  經查,2013年陽邏街林場村非生產性開支中進餐費7.66萬元,煙酒費1.89萬元,主要用於聯繫外單位、村內紅白喜事及徵地拆遷協調等開支。
  2011年,該村未經村兩委會議和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將村集體10畝抗旱水庫和5畝荒山對外發包。
  武漢市新洲區紀委責成陽邏街道紀工委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周火苟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在街道辦事處內通報批評。
  九、紅安縣華家河鎮礦山村2013年違規開支招待費1.65萬元
  經查,2013年礦山村違規支出招待費1.65萬元,主要以煙酒、辦公用品等名義開具發票報銷。
  紅安縣紀委責成華家河鎮紀委對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昌權誡勉談話,給予村委會出納周文梅黨內警告處理;責令監管失職的鎮財經所所長張輝作出書面檢討。
  十、蘄春縣漕河鎮八鬥地村2013年支出招待費3.85萬元
  經查,2013年漕河鎮八鬥地村列支招待費3.85萬元,其中用於縣徵地拆遷縣、鎮、村包保工作人員工作餐3萬元。
  蘄春縣紀委責成漕河鎮紀委對該村村委會主任李維勇誡勉談話,責令退還違規報銷的費用;責令監管失職的鎮財政所所長高建軍、副所長陳和平作出書面檢討。
  十一、公安縣鬥湖堤鎮高建村2013年違規支出招待費2萬元
  經查,鬥湖堤鎮高建村2013年度違規開支招待費2萬元,其中以包乾發放到個人用於村級日常招待的方式支出0.55萬元,另外計生工作、信訪工作等日常工作支出1.45萬元。
  公安縣紀委責成鬥湖堤鎮紀委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康才華黨內警告處分,對聯繫該村的鎮機關幹部彭世瓊、鎮財政所副所長杜衛華誡勉談話。
  十二、蘄春縣漕河鎮芝麻山居委會2013年支出跑項目費用0.97萬元無開支明細
  經查,漕河鎮芝麻山社區居委會2013年報銷招商引資及項目落戶費用0.97萬元,入賬時無明細說明。
  蘄春縣紀委責成漕河鎮紀委對該居委會黨總支書記兼居委會主任程佰平誡勉談話,責令退還違規報銷的費用。
  十三、鐘祥市磷礦鎮楊灣村2013年違規支出招待費0.7萬元
  經查,2013年磷礦鎮楊灣村違規支出招待費0.7萬元。
  鐘祥市紀委責成磷礦鎮紀委對該村黨支部副書記兼村委會副主任施化富,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副主任楊成軍,鎮財政所教科文專管員楊艷誡勉談話。
  十四、石首市高陵鎮高陵崗村2013年違規支出招待費0.47萬元
  經查,高陵鎮高陵崗村2013年支出招待費6.75萬元,主要用於村級來客招待、村級招商引資等工作,其中違規用於來客招待開支0.47萬元。
  高陵鎮黨委決定免去該村黨支部書記謝思棠職務,對鎮財政所所長朱宗明、專管員李建華誡勉談話。
  十五、石首市大垸鎮黃金樓村2013年違規支出招待費0.3萬元
  經查,2013年大垸鎮黃金樓村支出招待費1.45萬元,用於招待上級來客、招商引資等工作,其中0.3萬元違規用於生活招待。
  石首市紀委責成大垸鎮紀委給予該村黨支部書記汪大金黨內警告處分,對鎮財政所所長王文中、專管員裴祖舜誡勉談話。
  十六、武漢市新洲區汪集街下集村違規處置集體資產資源
  經查,2010年汪集街下集村未經村兩委會議和村民代表大會討論簽字,違規將村集體157.84畝魚塘對外發包。
  新洲區紀委責令汪集街道紀工委對該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阮新彪誡勉談話。
  十七、黃石市西塞山區工業園區大排山村違規處置集體資產
  經查,2012年至今,工業園區大排山村未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違規將10畝集體土地出租給某公司。
  西塞山區紀委責成工業園區紀委對該村黨支部書記田強勝誡勉談話,並將該村違規行為在全園區通報批評。  (原標題:湖北整治農村“三資”貪腐 通報17起案例處理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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